1、能认真履行总工程师岗位职责,积极完成企业的技术进步、质量管理、标准执行等项本职工作,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在行业及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长期从事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担任总工(含副总经理、副总工)三年以上,且具有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企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请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两年内,具有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关键技术、装备开发的具体成果和项目实例(请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五年内,至少有一篇作为第一著作人或三篇以上合著论文,并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请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五年内,至少有一项个人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企业专利(请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件)。
6、近五年内,有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重点项目,包括: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或科技鉴定成果项目、实施节能减排项目,以及为企业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请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7、注重质量管理、贯标认证建设,所在企业已通过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若参评人员仅具有工程师职称,但在以上各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时,省级行业协会或企业集团可作为特例予以推荐。
9、企业环保达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企业近五年内没有质量问题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