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2016年
第一批生产大修材料采购—电杆招标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2016年第一批生产大修材料采购—电杆招标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阿拉善电业局委托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2016年第一批生产大修材料采购—电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
2016 年第一批生产大修材料采购—电杆
2、招标编号:XAHC-2016-DY05
3、供货地点:阿拉善盟施工现场
4、交货期:2016年4月25日全部到货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产品质量标准
6、资金来源:2016 年第一批生产大修资金
7、招标内容:
1 | 配修1-巴彦浩特分局 | 拉盘 | 600×400×180 | 12 | 块 |
2 | 配修1-巴彦浩特分局 | 电杆 | φ190*12m(普杆)1214 | 76 | 根 |
3 | 配修2-巴彦浩特分局 | 拉盘 | 600×400×180 | 14 | 块 |
4 | 配修2-巴彦浩特分局 | 电杆 | φ190*12m(普杆)1214 | 59 | 根 |
5 | 配修4-巴彦浩特分局 | 拉盘 | 600×400×180 | 24 | 块 |
6 | 配修5-巴彦浩特分局 | 拉盘 | 600×400×180 | 32 | 块 |
7 | 配修15-腾格里分局 | 电杆(普杆) | Φ190×12-1214 | 52 | 根 |
8 | 配修15-腾格里分局 | 拉线盘 | LP-64 | 15 | 个 |
9 | 配修16-腾格里分局 | 电杆(普杆) | Φ190×12-1214 | 26 | 根 |
10 | 配修16-腾格里分局 | 拉线盘 | LP-6 | 10 | 个 |
11 | 配修17-腾格里分局 | 拉线盘 | LP-6 | 50 | 个 |
12 | 配修18-腾格里分局 | 拉线盘 | LP-6 | 54 | 个 |
13 | 配修19-腾格里分局 | 电杆(普杆) | Φ190×12-1214 | 1 | 根 |
14 | 配修19-腾格里分局 | 电杆(普杆) | Φ190×10 | 19 | 根 |
16 | 配修9-乌素图分局 | 电杆 | φ190×12m(普杆)-1214 | 10 | 基 |
16 | 配修9-乌素图分局 | 拉盘 | 600X400X180 | 6 | 块 |
17 | 配修10-乌素图分局 | 拉盘 | 600×400×180 | 28 | 块 |
18 | 配修10-乌素图分局 | 电杆 | 190×12m(普杆)-1214 | 31 | 根 |
19 | 配修11-吉兰泰分局 | 混凝土电杆 | Φ190×12-1214 | 16 | 根 |
20 | 配修11-吉兰泰分局 | 拉线盘 | LP-6 | 5 | 个 |
21 | 配修13-吉兰泰分局 | 拉线盘 | LP-6 | 492 | 个 |
22 | 配修14-吉兰泰分局 | 拉线盘 | LP-6 | 160 | 个 |
23 | 配修26-额济纳分局 | 拉线盘 | LP-6 | 140 | 个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 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1.3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1.4 投标企业必须为生产厂商;
1.5 投标人不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2015】37号文件载明的供应商处罚明细表;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具有近三年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2013年-2015年附带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交给代理公司,且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接受投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鼎晟秀府家园商服楼北段-6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报名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逾期不予受理。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中划转到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阿拉善盟分公司账户中,其他缴纳方式不予接受。
收 款 人: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
开户行: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额鲁特支行
账 户:667700003517700010 行号:313301008887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相关信息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查询。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5248302377
监督电话:0483-398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