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北等三座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工程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0651-150233/D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集宁北等三座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进行二次公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工程名称:集宁北等三座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3、工程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北、察哈尔经济开发区巴音工业园、丰镇焦化园
4、本次招标内容:详细见附件1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办事处
详细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三马路民建大街北辰广场写字楼508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原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
宜);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
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必须提供证书;
(8)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必须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10)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工本费: 每标段500元。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金额为投标单位所投标段的投标报价总额的1.5%,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电业局
联系人:王铁铮 联系电话:0474-820280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账 号:0602002519200096673
汇 入 地:呼和浩特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7层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白 杨 田 刚 王玉娟
联系电话:0474-4881669 0471-3255282
传 真:0474-4881869
邮 箱:baiyang0609@163.com nmzbtiangang@163.com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