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石膏、炉渣、粉煤灰清运及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CHDT029/04-QT-1401 | 炉渣清运及销售 |
CHDT029/04-QT-1402 | 石膏清运及销售 |
CHDT029/04-QT-1403 | 粉煤灰清运及销售 |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石膏清运、销售:
(1).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2).潜在投标单位应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具有石膏或水泥制品以及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资质,具有环保部门下发可以存储石膏的资质文件或许可证明,其中石膏存储量不得低于3万吨。
(3).潜在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级证书。
(4).潜在投标单位具有3年以上从事石膏及相关产品销售、处理、使用的业绩,具有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评价意见。
(5).潜在投标单位近3年的石膏及相关产品销售、处理业绩表。
(6).具有企业资信等级或有银行资信证明。
(7).潜在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炉渣清运、销售:
(1).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2).潜在投标单位应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具有炉渣或水泥制品以及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资质,具有环保部门下发可以存储炉渣的资质文件或许可证明,其中炉渣存储量不得低于3万吨。
(3).潜在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级证书。
(4).潜在投标单位具有3年以上从事炉渣及相关产品销售、处理、使用的业绩,具有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评价意见。
(5).潜在投标单位出具近3年的炉渣及相关产品销售、处理业绩表。
(6).具有企业资信等级或有银行资信证明。
(7).潜在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粉煤灰清运、销售:
(1).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2).潜在投标单位应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具有粉煤灰或水泥制品以及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资质,具有环保部门下发可以存储粉煤灰的资质文件或许可证明,其中粉煤灰存储量不得低于6万吨。
(3).潜在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级证书。
(4).潜在投标单位具有3年以上从事粉煤灰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处理、使用的业绩,具有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评价意见。
(5).潜在投标单位出具近3年的粉煤灰及相关产品销售、处理业绩表。
(6).具有企业资信等级或有银行资信证明。
(7).潜在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2、公告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10999957,非会员单位无法下载标书),其他同上。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各标段费用如下表(人民币):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人民币) |
炉渣约清运及销售 | 500 |
石膏清运及销售 | 500 |
粉煤灰清运及销售 | 1000 |
3、购买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014040
联 系 人: 张 亮
电 话:0472-4343043
传 真:0472-4343086
E-mail:btdhzb@163.com
2、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1:张凌晨 电话:010-83568728
传
真:010-83568721
E-mail:zhanglingchen@chdt.com.cn
联系人2: 李文林
电 话:010-83565763
E-mail:liwenlin@chdt.com.cn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关于对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石膏、炉渣、粉煤灰清运及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的投标。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公章)
年
月
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由于总出差,为了不耽误投标单位下载标书,本表填好后除传真外,还务必请给招标公司发扫描后电子版及word形式电子版(以便招标公司拷贝投标人基本信息)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为了不耽误下载标书,确保投标回函及电汇底单发送至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中),和liwenlin@chdt.com.cn邮箱,两个邮箱必须全发送!!谢谢配合!